2020年7月1日将正式实施的《森林法》中,第六十五条新修订的条文明确指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原料和产品出入库台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这一规定为反对收购,加工和非法木材运输行为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
近几年,我国木材需求量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呈持续增长的趋势。据了解,2009-2018年中国木材产品市场总供应量从4.2亿立方米增长到5.6亿立方米,增长比例为32.6%。其中,进口的木材占了50%的比例。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木材进口国和最重要的林产品生产,加工,消费和贸易的国家,在促进森林治理和打击非法采伐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
从2014年开始,我国进口木材数量超过了国产木材产量,且来源于世界各地100多个国家,其中一些国家的森林治理能力相对薄弱,很难预测木材贸易和投资风险,造成了森林的不可持续使用。
在过去的20年里,中国为了打击非法采伐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宣传和与贸易有关的技术支持措施,包括包括制定中国木材合法性验证体系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等。这些措施的建立,在一定意义上促进了我国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对其木材供应链的重点环节以及敏感国家、敏感树种的管控,也减少了非法来源木材进入国内市场,保证我国木材加工产品能保持高质,并能顺利出口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森林法》第六十五条提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原料和产品出入库要求建立台账,这种做法不仅对企业的原料和库存管理提出了系统的要求,也旨在通过要求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帮助企业追踪木材来源地、树种和数量等信息,从而评估非法来源木材的风险。
《森林法》中新修订的法律条文,对于我国进一步加强进口木材管理,打击非法采伐木材及相关非法木材贸易,促进我国林产品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全球森林治理等具有重要意义。